GB/T 18287-2013试验标准中用到的温度循环试验箱
时间:2023-05-30 15:25
温度循环
将电池按照①规定充满电后,将电池放置在温度为20±5℃的温度循环试验箱体中进行如下步骤:
1.将样品放入温度为75±2℃的实验箱中保持6h;
2.将实验箱温度降为-40±2℃,保温6h;
3.温度转换时间不大于30min;
4.重复步骤1~2,共循环10次;
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②的要求。
注:
①充电方法:电池或电池组在充电前应首先在23℃±2℃的环境温度下以0.21,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。电池或电池组在下列试验中可采用下列规定方法之一进行充电:
a)在23℃±2℃的环境温度下,以0.2ItA充电,当电池或电池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,改为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.02ItA,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,停止充电。此充电制式为试验的仲裁充电方法。
b)在23℃±2℃的环境温度下,以1ItA充电,当电池或电池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,改为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.02ItA,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4h,停止充电。
②电池或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,应不泄漏、不泄气、不破裂、不起火和不爆。